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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8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行挂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