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7811-4848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